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生态学、植物学、林木遗传育种学、森林培育学、森林资源保护学、林业资源管理及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在林业、农业、自然保护区等部门或企业以及林业科研院所从事森林培育、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管理、技术推广、教学及科学研究专门人才。
二、目标体系的构成要素
(一)毕业生应掌握的知识
1. 具备坚实的数学、化学、外语等基础知识;
2. 掌握林学、生物学、生态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 掌握土壤理化性质分析、林木生理生化分析和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及评价的方法,熟练掌握林木良种选育、苗木培育、造林、森林经营、森林病虫害防治、植被恢复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技术;
4. 了解国内外林学相关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发展动态、林业科学技术研究的进展、现代高新技术(生物工程技术、3S 技术)的应用前景以及林业行业本身工作的重点、发展动态和需求。
(二)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
1. 综合运用基础和专业课知识,具备承担苗圃设计、种子园(采穗圃)设计、造林设计、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林业生态工程规划与作业设计的能力;
2. 了解我国林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沿革、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熟悉与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相关的国家政策、方针、法律及法规;
3. 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三)毕业生应养成的素质
1. 养成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具有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甘于奉献、团结协作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3. 具备从事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工作和研究的基本技能和素质。
三、主干学科
林学(森林生态学、林木育种学、森林培育学)
四、学位课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Ⅰ、Ⅱ、Ⅲ、Ⅳ)、植物学、植物生理学、土壤与肥料学、树木学、林木育种学、森林生态学、森林培育学、森林经理学、森林计测学、林业遥感、毕业论文、毕业实习。
五、授予学位 农学学士
六、学制、学习年限与毕业学分要求 学制四年,学习年限最短为3年,最长为6年。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要求169学分,其中通识课程42学分,学科基础课程19学分,专业必修课程44学分,专业选修课程22学分,全校任意选修课程10学分,毕业实习8学分,毕业论文8学分,专业课程实习8学分,创新能力实践8个学分。
七、学分奖励措施 (一)科学研究与创新能力
1.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者,奖励3个学分,第二作者,奖励2个学分。
2.在国内外正式专业学术刊物上或有正式出版文集的专业学术会议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者,奖励2个学分,第二作者,奖励1个学分。
3.所申报作品或项目入围全国高校“挑战杯”大赛者,或研制出实用产品或取得专利着奖励4个学分;所申报作品或项目入围全区高校“挑战杯”大赛者,奖励3个学分;所申报作品或项目入选学校“挑战杯”参赛作品者,奖励2个学分。第二、第三参加人依次递减1学分。
4.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并获奖者,奖励4个学分;参加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实验并获奖者,奖励3个学分;参加学校大学生创新实验并获奖者,奖励2个学分。第二、第三参加人依次递减1学分。
(二)参加重大文体活的获奖
1.参加全区大学生辩论大赛、演讲大赛、体育比赛(或在学校运动会中破纪录)、征文比赛(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学作品者)、文艺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中获奖者,奖励3个学分。
2.参加学校科技文化艺术节或其他文体活动中获得校级奖,奖励2个学分。
(三)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获得优秀称号者
1.获区级“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奖励3个学分。
2.获校级“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奖励2个学分。
3.获院级“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奖励1个学分。
(四)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抢险救灾、拾金不昧等突出表现者或社会工作特别突出者,根据具体情况奖励1-3个学分。
(五)其他各种学分奖励按照学校有关学分奖励办法执行。
八、学分学时设计说明
课程中既有理论讲授,又有实验的课程,其学分、学时计算方法:理论部分17学时计1学分,实验部分34学时计1学分。课程的总学分为理论部分的学分和实验部分的学分之和。
若某门课程的总学分为N学分,实验课设为A学时,则实验部分的学分为A/34,那么理论学分为N-A/34,其学时为(N-A/34)×17。
九、教学活动时间安排(单位:学时)